各位老师:
根据学校有关部门安排,从2016年开始,个人使用学院或科研经费购买属于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内或《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外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货物,均应编制附件《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》。具体填报方式,在附件的样表中有详细说明,请自行查看。
您要注意的事项:
1、尽量写全2016年您预计购置的物品,未在预算中上报的,届时财务处不予以报销。物品急需的程度应有体现和排序。一旦进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,将有学校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后发放至个人。
2、哪些物品需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,可在附件的《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中查看。其中:复印纸、硒鼓、墨盒;使用横向课题经费(主要是校企合作项目的经费)购买的物品;单价不超过1000元不需要做固定资产的物品不需要填写。
3、使用个人科研经费购买物品总价,编制的预算不能超过经费余额的12%,并注意在余额中留下足够费用支付采购物品的费用为宜。
4、如果各位老师有2016年度追加的项目经费注入,或者能确定在2016年申请下来的项目,需要填报学院收入预算表,可单独与学院办公室张冰联系填报。
5、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2月1日前将填好的预算表发送至zhangbing@sdnu.edu.cn,因为涉及到全院汇总和上报工作,无法拖后,未按时上报的老师就不再单独上报了。
学院负责该项工作人员:张冰,86180394,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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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26日
2016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.doc
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.xls